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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动我省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范围的建议

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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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人:李春生
  案  由: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动的重要措施,碳排放权交易通过政策杠杆形成企业减排的倒逼机制,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气候环境。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上海、北京、广东、深圳、天津、湖北、重庆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截止2017年配额成交量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46亿元。目前,青海省以柴达木盆地为核心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并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税收、土地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已达874万千瓦,二氧化碳减排量巨大。但由于我省尚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范围,清洁能源形成的碳减排量不能在全国进行碳汇交易,未能发挥从生态要经济、要发展的作用。
  建  议:1.省发改委对接国家发改委加快推动我省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范围,特别是充分运用好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政策,将新能源发电行业纳入全国发电行业碳排放权交易范围,通过火电等行业碳排放配额交易获得的碳排入指标收入,为我省清洁能源行业发展提供经济支撑。2.省发改委提前谋划研究数据准备、配额分配、支撑系统、纳限企业等相关政策措施,为全面进入碳排入交易市场打好基础,做好准备,为建设生态强省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