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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海东市发展资金支持力度方面的建议

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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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东市原为行署地区,市政基础设施为县级架构,基础薄弱,与未来城市发展不相适应。目前核心区城镇人口为20万左右,按我市城市总规目标,2020年我市核心区城镇人口达40万左右,供水、道路、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规模亟需扩大。我市城市建设处于一个重要的转折期,一方面城市框架已经拉开,许多在建项目、待建项目,需要持续加大投入;另一方面我市财力薄弱、财政自给率低,投入与城市建设发展需求矛盾突出。沿黄流域(化隆、循化)是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薄弱、优势产业不强不大、贫困面广、社会保障程度不高、人才匮乏等问题突出。2012年省上实施东部城市群发展战略,“两化”地区未能纳入,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短板。
  建议:一是恳请将“两化”纳入东部城市群发展战略。二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结算时,对我市按一级政府给予支持;将省级补助资金比例给予适当提高。三是建议将海东市东部城市群建设专项资金提高至30亿元,每年递增5亿元。明确设立产业发展基金10亿元,我们将充分发挥资本金、基金等效益,按照1:4比例放大,加快推进青海省副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承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