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综合改革的大力推进,“两免一补”、贫困家庭学生15年免费教育、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助等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寄宿制学校的寄宿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目前,我县寄宿制学校共39所,寄宿生15059人,其中小学4162人,初中4755人,高中6142人。由于无后勤人员岗位,在实施教育综合改革进程中,寄宿制学校均采取聘请临时工的形式来确保后勤工作运转,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后,不能从学校办公经费中列支,后勤人员工资基本上是从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成本费中支付,导致寄宿制学校压力过大。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和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寄宿制学校后勤人员标准(试行)>的通知》(青教民〔2013〕23号)精神,要求按照寄宿生总数的4%,每年以月人均工资1700元标准,需解决602名寄宿制学校后勤人员劳动报酬1020余万元。由于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政困难,无力连年承担此项费用。
建议:省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寄宿制学校炊事员、保洁员、锅炉工、门卫等后勤服务人员报酬由省财政统筹解决。
关于审定寄宿制学校后勤人员数额并解决报酬的建议
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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