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机构主要是为18周岁以下儿童(含服刑人员子女、吸毒人员子女、临时代养儿童(长期))提供福利保障的机构。在机构生活的正常和轻度残疾青少年成年后要走出福利机构,回归社会,自主就业,自谋生活出路。但由于他们长期生活在机构内,背景单一,缺少正常的家庭支持和经济来源,所以在融入社会、自谋生路方面存在着诸多困难。如果没有科学的制度保障、政策支持、社会关怀,他们大多会因自立能力不足、缺乏支持等原因,成为新的无业游民或流浪人群,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亟待关于成年孤儿在生活、住房和就业方面的相关安置、指导性政策、制度出台,更好的保障其成年后续生活。
1.生活开支问题
这些儿童在年满18周岁后,就面临着离开儿童福利机构,独立生活的现状,这需要支付房租、水电费、物业费、燃气费、餐费、交通费、生活物品购置、再进修所需等等各种各样的费用,尤其是在其还未能成功就业的阶段,如何解决生活开支问题成为首要问题。
儿童福利机构作为供养机构,没有相关的费用可用于支持、解决其成年后的生活所需问题。
2.就业困难问题
儿童福利机构中生活的儿童,因入院时年龄过大或是就学过晚等因素影响,总体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另外,由于他们的遭遇,普遍存在自卑,心理脆弱的心理。这些特性都不利于他们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自主择业,做到自谋生路。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行各业对劳动力的学历水平、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即使具备高学历、高技能也不一定能找到好工作。成年孤儿希望选择较为合适的岗位,就需具备一定的资质,需进行再学习、再进修,但由于生活压力大,忙于生计,生活拮据等现实问题,很多时候都只能选择放弃进修的机会。这样他们在选择就业岗位时,只能选择技术性低、稳定性差的岗位。
3.住房安置问题
由于从小生活在机构内,作为弱势群体,离开福利机构,根本没有能力自主购房。
如若申请公共租赁房,需支付房租、物业费、水电费等,因公共租赁房交工时是毛胚房,入住需进行装修、购置基本家具和生活用品,同时需要交纳押金和半年房租(押金是半年房租,房租具体数额根据房间面积确定),这对于没有积蓄的他们来说是一笔不菲的费用。
建议
1.政府出台关于大龄儿童成年后在生活、住房和就业方面等具体的指导性政策、文件,更好的保障其安置和生活。
2. 对于社区等部门转介的服刑人员子女、吸毒人员子女、临时代养儿童(长期),成年后应予以转回,由其转介部门监管,指导性服务,提供生活、就业等保障。
3.给予成年后大龄儿童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之上,在18岁之后至就业期间,需给予一定的安置经费补助,以保证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4.大龄儿童成年后,予以适当住房安置,帮助其走入社会独立生存。
代表:马严坤
2018年2月25日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福路巷1号
联系电话:13139055872,0971--6251441
关于青海省儿童福利机构内大龄儿童 成年安置的建议
日期: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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