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从2012年开始,全省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42个试点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971所、教学点717个,惠及学生37万余人。这项政策的实施,不仅有效改善了农村地区中小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而且减轻了农村家庭的负担,为全省广大农村地区中小学生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温暖了家长和孩子的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已成为一项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由于幼儿园未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范围,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儿童不能享受这一政策。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着祖国的未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不仅能改善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儿童的营养状况,有效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发展,而且对促进全省教育协调推进产生深远影响。
建议:
1.在全省启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向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可参考现阶段全省农村地区义务教育中小学生补助标准。
2.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补助资金用于改善儿童营养,提高供餐质量。
3.因地制宜地确定供餐方式,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食堂建设,对没有食堂的学前教育机构,依托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供餐。
关于在全省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建议
日期: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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