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关工作

立法联系聚合力 完善机制谱新篇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省司法厅召开立法工作联系座谈会

日期:2024-08-09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立法工作的协调配合,8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省司法厅召开座谈会。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伯林,省司法厅厅长贾小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谢平和法工委副主任雷霆、陈锦花,省司法厅援青办主任李曼以及两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建立立法工作联系机制,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中心工作的实际行动、也是推动高质量立法的题中应有之义。多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省司法厅密切配合、互通有无,互学互鉴,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中央、省委对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双方基于共同的立法理念、价值追求、职责使命,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原则,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进“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特色精细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源头协同,实现资源整合。编制立法计划规划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既分工合作又相互支持。加强沟通联系,做到提前介入,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汇聚智力资源,形成强大的合力,为立法工作提供坚实的支撑,确保立法计划规划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要强化机制协同,提升工作效能。建立常态化、多层次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掌握立法项目的进展情况,共同推动各项立法工作有效落实,切实提高立法工作整体水平,形成良好法治氛围,为建设法治青海添砖加瓦。要深化人才协同,促进共同发展。在培训、专题讲座、主题党日等方面深化交流合作,实现专业人才在立法工作中的互动交流,全面提升双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与会人员还围绕改进立法工作机制、规范立法内容、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沟通协调,并在统筹安排立法项目、编制立法计划规划、协调论证重大问题、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机制以及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共识。

会上,刘伯林和贾小煜分别代表法工委和司法厅签订了立法工作联系机制备忘录,双方将以此次签署备忘录为契机,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推进法治青海建设贡献力量。

(供图:法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