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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法规条例 守护百姓健康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青海省中医药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日期: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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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办实事、解民忧、暖民心”的实际行动,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法治观念、讲好立法故事的过程,8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青海大美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青海省中医药条例》普法宣传活动。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伯林及委员会全体党员干部、城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冲凌、彭家寨镇火东村部分党员干部参加。

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二级巡视员卢宗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大美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们讲解了《青海省中医药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制定过程、重点解决的问题、立法特色亮点以及条例对中药的保护发展、中医药的传承所发挥的作用。城西区人大代表、大美中药公司董事长陶贵利在听取解读后表示,集中学习中医药条例的内容及相关政策,有助于全体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准确理解法规条例的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促进中医药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刘伯林指出,立法统审服务工作者要切实承担起“谁立法,谁普法”的重要责任,不仅要把法规条例立好修好,而且还要能用讲故事方式把法规条例宣传好、解读好、阐释好,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本次活动不仅宣传普及我省中医药条例,有力提高群众对省中医药条例的知晓率和认同感,还有助于了解掌握条例实施中具体情况。要实干奋进,在工作里矢志坚守初心使命。作为地方立法统审服务工作者,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什么”要有更深刻的理解,对实际工作“干什么”要有清晰的把握,对未来的工作“怎么干”更要有务实的谋划,这些都需要坚持系统观念,以奋斗有为的精神状态,从多系统视角思考法规制定、修改中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地方立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任务。要守正创新,在工作中奋力开拓发展新局。要从省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守正创新,始终把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注重处理好法规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把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成熟的经验写入法规,对于需要探索创新的作出原则性规定,保持法规的连续性、稳定性、开放性,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为民奉献,在工作时竭力践行民主立法。要厚植人民情怀,充分发扬民主,凝聚立法共识,不断深化对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的了解,积极主动地走进社区、农村以及企事业单位,与人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座谈,灵活运用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方式,深入了解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倾听他们的声音并关注他们的利益需要,努力让每一部法律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要切实有效的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发挥好立法的导向、激励、凝聚、辐射功能,厚积法治宣传“软实力”,赋能法治新青海建设现代化“硬支撑”。

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刘伯林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向青海大美中药有限责任公司捐赠法规汇编50余本。

(供图:法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