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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民侨外委办公室荣获全省维稳先进集体称号

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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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省人大民侨外委办公室“全省维稳先进集体”称号。本届以来,省人大民侨外委在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牢牢把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切实落实维护稳定工作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全省维护稳定工作,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省人大民侨外委办公室作为委员会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分析研判维护全省稳定工作形势,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维护稳定能力,强化工作措施,依法履行职责,发挥立法监督工作优势,消除和化解不稳定问题,形成维护稳定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全省依法维护稳定工作打牢法治基础。

  一、制定并推动实施《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一是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省级立法。坚持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基本内涵,总结我省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把党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人大立法工作始终,为我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条例规定,依法对我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坚持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督促解决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推进法律全面深入实施,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加强宗教事务立法和调查研究

  一是开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立法工作,依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提高审查质量,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提高宗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宗教团体职责,加大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力度,强化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对全省宗教事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掌握我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现状,形成调研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在解决未成年人入寺、流散僧尼管理、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做好基础性工作。三是开展六个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指导各自治州根据国务院和我省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条例修订工作。

  三、健全完善民族法治体系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进程

  一是完善民族工作领域地方立法,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全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修订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坚定不移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加强民族地区基层社区治理和宗教事务管理,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自治条例修订,不断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促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打牢推进民族工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基础。二是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单行条例务实管用。指导制定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玉树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是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工作报告工作。深入调研,全面总结,形成调研报告,从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了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省政府向常委会作出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书面报告,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有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与省民宗委、省创建办组成联合督查组,连续四年深入省政府部门、各自治州、自治县,车站、宾馆、学校、社区、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五、开展涉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

  贯彻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思想,依法开展侨务工作。立足我省归侨侨眷少、海外侨胞少、侨资力量小,但侨情复杂,侨胞中藏胞占绝大部分的现实情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侨务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侨务工作“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根据特点、适当照顾”十六字方针,依法开展涉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以有效监督方式,提高全社会对侨务工作重要性认识,推进建立健全侨务工作体制机制,提升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凝聚侨心侨力,营造尊侨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省侨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主动适应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大的热情、更足的干劲、更实的作风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为我省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创造更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供图:民侨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