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求,5月8日晚,代表工委党支部召开全体会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围绕“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主题研讨交流。代表工委主任刘志德主持会议,并与支部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谈心谈话。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等篇目章节,刘志德同志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带头作了交流研讨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在全党开展党纪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着眼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纯洁党员队伍,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凝聚全党力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式建设,必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大家一致表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要求,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着力解决“三不”(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切实做到“四纪”(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续提升“四力”(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严格遵循“六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在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中走在前作表率,不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与代表工作互融互促、共同提升。
在与支部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谈心谈话时,刘志德指出,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工委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承担任免、决定、代表联络、代表建议交办督办等重要职责,在收集民情、汇集民智、反映民意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刘志德强调,要按照人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顾大局讲奉献、做组织放心的老实人,知纪明纪守纪、做遵规守纪的带头人,用心刻苦学习、做胸怀远大的追梦人,勤勉敬业工作、做人大代表的贴心人,遵守社会公德、做情趣高雅的守护人,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全面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展现人大担当、贡献代表力量。
(供图:代表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