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措施 完善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序推进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

日期: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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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新修订的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对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届人大履职以来,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并将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列为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明确要求通过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我省人大的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常委会法工委及时成立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起草小组,并逐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博采众长,学习借鉴外省有益经验。新年伊始,法工委赴宁夏、重庆考察学习,充分借鉴外省市区人大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4月至6月,又深入省内两市六州、24个县区、部分乡镇调研,为起草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了解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二是集思广益,积极征求各方意见建议。6月,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草案初稿形成后,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征求“一府一委两院”、省人大各专工委、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政府,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各副主任省人大机关党组成员、我省立法智库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建议四十余条,并对相关意见建议做了认真研究吸收进一步细化内容、规范表述,力求文本体例和内容科学严谨。

三是精益求精,先后两次召开论证会。近日,常委会法工委先后两次召开关于起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草案论证会,与会专家学者和常委会法工委全体工作人员结合上位法和省情实际,从合法性、可行性、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多维度、多层次地进行了论证研讨,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目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起草已初步完成。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梳理汇总各方意见建议,并逐条逐句研究,吸收、采纳合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文本,切实提高文本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