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法制委、法工委、监督办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刘建军同志为支部全体党员作了题为《以“三严”要求做立法人,以“三实”态度做立法事》的专题教育党课。
刘建军同志在讲党课时指出,法制委、法工委、监督办支部的每一位党员都要结合工作实际,从六个方面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一是严以修身,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践行严以修身,对党忠诚,必须做到“三个始终”,即始终要有知行合一的自觉,明辨是非的清醒,以及成就“大我”境界的追求。二是严以用权,不断增强立法为民意识。必须做到立法为公,服务于民。尤其作为立法工作者,用好立法权至关重要。同时,必须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三是严以律己,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做到思想上敬学、工作上敬业、生活上敬朴。四是谋事要实,实事求是谋划立法工作。立法工作者必须从科学编制立法规划、确定立法项目着手做起,坚持走群众路线。同时,必须尊重规律,在立法时做到“两个符合”。一要符合实际。二要符合客观规律。五是创业要实,脚踏实地做好立法工作。要树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立法时要有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精神,使出台的法规性文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六是做人要实,树立立法者良好形象。在工作和生活上,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立法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工作中做一个善于团结同志、懂得工作方法、讲原则的老实人,而不是一团和气、四面讨好的“老好人”。
刘建军同志强调,每一位立法工作者都应当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总书记提出的 “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于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使我省的立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专题教育党课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刘建军同志围绕“三严三实”要求,紧密结合立法工作实际,给大家上了一堂针对性很强的党课。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在当立法人、做立法事方面多下硬功夫、多出好状态,积极在立法工作中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努力提升党性修为和业务工作水平,做到两手抓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