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省人大环资委办公室的一名党员干部,就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新理念新思想做好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监督等服务保障工作,为美丽青海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一、服务立法工作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因此,在服务立法工作的过程中,一要坚持科学立法,在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时,要广泛征求省政府法制办、州市县人大常委会、对口联系部门的意见,还要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要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力争做到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能够保证顺利完成,所立之法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达到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的目的。二要坚持民主立法,对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的项目,要提前介入,认真研究法规草案,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对争议较大、调整关系复杂、意见不一致的条款,提前征求立法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并与法规起草部门协商、协调,达成一致,将存在的问题解决在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前,确保立法质量,推进民主立法。三要坚持依法立法,根据立法法及上位法的要求做好法规审查。特别要注重合宪性审查,使地方立法既不能与宪法相冲突,又不能与上位法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在审查报批的法规项目时,还要注意不能与省级立法相抵触。遇到把握不准的问题时,及时请示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保依法立法和法制统一。在审查地方性法规及报批法规的禁止性条款及处罚性条款时,还要严格遵守相关上位法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决不能出现“放水”现象或者简单地认为处罚条款越多越好,处罚额度越高越好,力争通过科学立法,规范、调整和引导大家依法行事,推进依法立法。
二、服务监督工作方面。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并安排部署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四项具体任务。因此,在服务监督工作方面,一要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业代表小组视察、督办代表建议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省情实际,掌握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精心策划监督工作重点。二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资源保护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等开展监督工作。三要充分发挥江河源环保世纪行这一宣传载体作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曝光违法案例,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近40年的不懈奋斗,我国综合国力、国际地位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无论物质生活水平还是文化发展水平,都取得了巨大提升和飞跃。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人民开始既要“生存”也要“生态”,既要“温饱”也要“环保”。因此,做为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会办公室的一名党员干部,要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工作,让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在地方法规和政策中得到更多体现,并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遵循,努力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青海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