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主政治是一切国家形式的最终归宿。在所有国家形式中,只有民主制才是国家的最完整形式,从而也是国家的最终形式,是国家制度的顶点。在人类迄今发明和推行的所有政治制度中,民主是弊端最少的一种。也就是说,相对而言,民主是人类迄今最好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一直把追求中国人民的民主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在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事业赋予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政治建设的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创新、总结,终于深刻认识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律,这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党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上最宝贵的经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政治文明最根本的要求。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方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基本规律的科学总结。就像一个生物体那样有机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而结合成的有机整体。没有人民当家作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事业;不坚持党的领导,民主政治就会偏离方向;不坚持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就不会实现。党领导人民,通过依法治国,实现当家作主,一方面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另一方面又意味着,党的主张和政策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变为国家的法律,才能充分体现和有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十八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 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那么如何看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呢?一是从历史的视野看,这是人民和历史的选择。中国近代历史看,中国民主政治的探索从近代以来一直在探索,辛亥革命以来为了反对清王朝的专制腐败,追求民主政治道路,先后出现了100多个政党,资产阶级共和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等各种道路不但全部失败,而且将国家和中华民族带入了灾难深重的混战局面。
二是要走出西方民主话语体系的藩篱。由于各国历史文化传统、国情、发展状况不同,世界各国在探索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民主政治模式,如英国是君主立宪制,议会民主;美国三权分立,两党参政,联邦制民主;日本首相由党派选举;新加坡精英威权政治模式等。西方主导的话语体系下,把人类的民主政治模式的多样性简化为西方民主。凡不符合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政体统统视为专制政体。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干扰。面对国际上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异常尖锐复杂的局面,要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战略定力,树立四个自信。
三是要破除两个误区,一是破除“人民选择共产党就是把权利完全委托给了党”的误区;二是破除“党代表人民的利益就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的误区。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的误区。
四是党的领导只能加强和改善,不能削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我们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五是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进程会加快。中央一直强调没有民主和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现代化。把党内民主当作党的生命,把人民民主当作社会主义的生命,把民主都当作我们的生命了,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民主一旦启动以后,就只能往前走,这就是潮流和趋势。谁也不能往后退,只能往前走。不断地从更少的民主走向更多的民主,从更低级的民主走向更高级的民主,这是政治发展的逻辑或者说历史的潮流。任何人任何集团最终都阻挡不了这一潮流,有远见的政治家和政治集团必须顺应这一潮流。
六是依法治国的进程会坚定推进。民主与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民主和法治必须同时推进,两者不可偏颇。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民主就会跛足,甚至失控。不大力推进民主,法治也很难落到实处。要依法治国必须先全面从严治党,正像要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一样,也要用全面从严治党来促进依法治国。
总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以辩证的观点看待三者的关系,这样才能把握“有机统一”的真谛。党领导人民,通过依法治国,实现当家作主,一方面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另一方面又意味着,党的主张和政策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变为国家的法律,才能充分体现和有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党是依法治国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执行者,应当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国家意志,同时通过法律规定人民民主权力的范围和实现民主的程序方法,党的各级组织也应该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继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邓小平文选:第2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胡锦涛.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54.
[4]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