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九大精神引领立法统审服务工作

日期:2017-12-01
字体:【 打印本页

  党的十九大报告宣示了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提出了新时代我们党的历史使命,明确了我们党的奋斗目标;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主要成果,就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增强“四个自信”,就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重大历史贡献和丰富内涵。要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要深刻认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是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是我们党适应我国发展实际作出的必然选择,对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要深刻认识、全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在立法工作中,我们要牢牢把握十九大精神的内在实质,按照报告的要求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而保障立法统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推进社会进步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才能保障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协调推进“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实现。我们要根据党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发展的不同阶段,确立的不同任务,来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保证立法和改革发展相适应。对在法规案的提出、调研、修改、审议等各个环节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并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权为民作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立法工作要严格接受人民监督,时刻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及时加以改进。作为立法工作者,用好立法权至关重要。一定要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行使立法权时要围绕我省当前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做好立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的意见,找准立法重点,为依法治省提供依据,自觉把人大立法工作融入全省推进“四个全面”发展的改革大局,促使我省“依法治国”目标得到全面健康发展。
  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立法就是从实际出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本准则就是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规律,拓展公民参与立法的广度、深度,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良法善治,把握立法质量是关键,报告提出把依法立法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并列为立法原则,其核心问题就是要解决法出多门、通过立法来解决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等问题。只有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才能真正实现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后实现通过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因此,无论从项目的确立还是审议的过程,都要体现法治体系和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的要求,地方立法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要科学选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拓展调研的形式,集思广益,倾听社会各个方面的不同意见建议,做到“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能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