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何副主任赴海东地区调研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日期:201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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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何一行赴海东地区调研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新会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沈何副主任分别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海东地区工委、互助县、平安县、乐都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人大常委会及部分乡镇人大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并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实地察看了化隆群科新区、循化谢坑铜金矿项目建设及化隆巴燕镇人大和循化清水乡人大工作情况。
        沈何副主任对海东工委及海东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海东工委及各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委两个重要“意见”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海东地委高度重视。地委专题听取了海东工委关于全区人大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相关要求,并先后下发了《中共海东地委关于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委两个“意见”精神的实施意见》、《中共海东地委关于印发〈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委两个“意见”精神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逐一分解工作任务,下发督办通知,成立联合督查组,深入六县督查。二是海东工委加强督查工作。海东工委组织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对各县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督查、调研和观摩,积极协调各县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六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观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在观摩活动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了人大工作。三是行署、两院及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海东行署进一步落实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措施,地区中级法院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地委组织部和地委党校将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地区财政局将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给予了足额安排,地区编办支持各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工委机构,地委宣传部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纳入了地委年度宣传计划等。四是各县人大行动迅速。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海东各县相继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出台实施意见。互助县明确县委主要领导直接联系人大工作,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其他各县明确分管党务工作的县委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平安、乐都、循化等县将代表意见办理纳入县委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乐都县还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了县委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平安县、乐都县已于今年4月份先后召开了全县人大工作会议。
        沈何副主任在调研过程中指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今后五年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要将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同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奋发有为,努力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创造各族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做出新的贡献。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县乡人大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调动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以人大特有的作用服务于中心工作,让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二是认真履职,有所作为。人大机构不是二线单位,人大工作也不是软任务,人大的同志一定要克服难有作为的消极想法,认真履职,奋发进取。人大是我们党联系人民群众、倾听人民心声、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的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地方。海东地区各县要依法依规做好监督工作,特别是四个自治县还要认真做好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工作,卓有成效地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做好人大工作,关键是要形成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合力;要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健全组织和活动制度,办理好代表建议事项,发挥好代表作用;要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调查研究工作,努力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要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加强上级人大对基层人大尤其是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努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