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省委举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分别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与会同志深入学习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意见》,表示要以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刘春耀,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出席分组会议。
与会同志在讨论时认为,省委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和全面部署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全省人大工作的有力支持、对各级人大工作者的深切关怀。
与会同志认为,近10年来,是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深入发展、成绩斐然的10年。强卫、穆东升同志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10年来全省人大工作的主要成绩,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重点强调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人大工作的基本任务,并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主题鲜明,统揽全局,内涵深刻,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新形势下推动我省人大工作继往开来具有重要意义。省委制定的两个《意见》,完全符合青海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推进我省人大工作的重要文件。与会同志表示要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会议精神及省委的两个《意见》,在全省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履行职责,不断开拓创新,奋力推进我省人大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蔡德贵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武玉嶂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共青团青海省委书记申红兴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青海医学院副院长格日力发言
与会同志认为,人大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更好地实现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有利于团结和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调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增强政府、法院、检察院的民主法制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人大立法工作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的意志,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立法,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切实提高执行率。人大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经济监督、民生监督、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创新人大代表工作,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形式,认真组织代表参与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与会同志结合贯彻会议精神,还就人大机构改革、改善基层人大工作条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等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