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日期:20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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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信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常委会中心工作,以监督法和信访条例为依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1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197件(次),27007人(次)。其中来信4544件(包括全国人大交办信访件474件,厅级以上领导批转670件,各专委会转交304件,日常来信2621件,外省区市来信475件);接待群众来访7637批次22643人次(3人以上集体访659批12359人次)。在来信来访中:求决类3941件,占32.31%;涉法涉诉类4785件,占39.23%;反映建议类1786件,占14.64%;举报类722件,占5.92%;其它类963件,占7.90%。常委会办公厅编发信访动态138期,信访综合分析27期。
        二、主要做法
        (一)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历来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增强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每年都把信访工作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与人大其他工作同考虑、同安排,明确一名副主任、一名副秘书长分管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处理信访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和突出问题。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在一次对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指出:“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一直坚持接待来访群众的好作风,既彰显了人大制度的人民性,也体现了我们党和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本色。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同志都应向省人大领导学习,把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坚持好,发挥更好的作用。”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穆东升同志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常委会领导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过问重要信访案件,亲自督办协调,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力地推动了信访事项的解决,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信访部门具体承办的信访工作良好局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人大信访工作制度日趋完善
        10年来,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尤其是2005年5月,中央9号文件下发后,省人大常委会为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新模式的建立,紧紧围绕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方式,完善信访程序,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于2006年1月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大信访工作的决定》。根据决定要求,常委会办公厅对原有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先后修订出台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办法及工作程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州、市人大常委会转交信访事项暂行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律师参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办法》等制度和规定。这些制度和规定从初次受理到批转承办单位,从办理时间要求到办理结果反馈,建立了一套较为合理规范的制度体系,进一步理顺了信访工作的关系,规范了信访事项处理的程序。
        (三)主动将人大信访工作纳入全省大信访格局
        2007年7月,全国人大在部分省(市、区)人大信访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将全国各级人大信访问题纳入全国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的机制来处理。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坚持在中央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坚持在中央联席会议统一部署下做好重点信访问题的督查和督办工作,坚持在中央联席会议的统一规划下畅通信访渠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7]5号文件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动将人大信访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信访工作的大格局之中,在省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加强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上下左右联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大信访格局,建立了信访分流、信访督办反馈、信访工作网络和信访工作协调制度,对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四)主任会议成员接访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常委会领导非常重视每月一次的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始终把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工作看成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方式,是转变作风、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一是主任会议成员定期接访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办法及工作程序》要求,主管副秘书长每年都组织信访处认真研究年度接访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接访的主任会议成员及副秘书长,报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批准后,严格按计划实施。接待日中,每位常委会领导都能耐心细致地做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和情绪化解工作,使其明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并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答复,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二是主任会议成员接访方式不断创新。自2004年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参与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以来,常委会办公厅锐意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群众的新路子,创新人大领导接待方式,改变以往“主任会议成员单一接访、信访处转办”为“主任会议成员接访、律师参与、相关承办单位负责人到场联合接访、现场交办、现场答复信访人”的新模式,使一些疑难信访问题当场得到较好地解决,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主任会议成员接访工作效果明显。根据领导的批示,信访处以办公厅函件的形式转送到各承办单位,全省各级承办单位和部门对常委会领导的接访批示件高度重视,及时认真办理。信访处按照信访督办程序,落实专人跟踪督促,采取去函催办、电话督办、上门协办和听取承办单位汇报等多种形式,督促承办单位限时报告办理结果,进一步提高了办理时效与办理质量。同时,每次接访都邀请律师参与,义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及时解答信访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引导信访人依照司法或行政程序解决信访问题,受到了信访群众的欢迎和好评。2004年以来,主任会议成员共接待上访群众229批次518人次,发专函交办187件,已反馈办理结果179件,办结率为95.73%。
        (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加强
        1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和无私奉献的精神,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和推动信访事项的解决。一是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耐心听取信访人反映的诉求,密切关注信访动态,并做好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对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逐件审阅、登记,区分不同情况,以正常转办和常委会办公厅发函转办等方式转交有关单位依法按政策办理,并适时进行跟踪督办和催办,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办理来信来访的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信访案件,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和程序办理,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二是认真做好“两会”信访服务工作。每年全国和省“两会”期间,群众择机上访明显,反映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为确保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我省的安全稳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每年都及时组织召开省人大信访工作形势分析会,通报省人大信访工作及来访情况,围绕信访稳定工作进行分析讨论,制定工作预案,对做好我省的信访稳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每次信访形势分析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可能出现异常信访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局面。三是进一步加大督办工作力度。信访督办是信访事项处理的重要环节,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注重实效的途径。在信访督办中,对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访和来信的批示件,落实人员跟踪督办,并要求定期反馈办理情况,对处理结果严格把关,限时向领导报告,对没有按时报送结果的及时通报。为确保督办效果和质量,常委会主管副秘书长经常组织信访处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所要督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研究,对疑难信访问题亲自带队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法律依据,制定督办方案,到省“一府两院”及相关承办单位进行重点催办和督办,使一些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信访事项和久拖不决的合法诉求得到解决,提高了督办效率,树立了人大信访部门的威信。
        (六)信访综合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
        做好综合分析是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职责和重要特点,也是监督法对人大信访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10年来,办公厅信访处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每季度对群众反映的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归纳、梳理和汇总,对人民群众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及苗头性、突发性、群体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从个性中找共性、从特殊中找一般,总结出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从信访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以专报、简报和动态的形式送常委会和各专委、各工委参阅,为常委会履行职责、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服务,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得到了常委会领导的肯定。
        三、几点体会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信访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和群众性很强,人大信访工作直接连着群众,是我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的一条重要途径。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的情况下,只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多方面的力量,才能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实现信访工作目标。
        (二)领导重视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关键。常委会办公厅坚持把信访工作列入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加强人大监督的基础性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在人力、物力上对信访工作给予关心支持。采取听取信访工作汇报,信访件批办,亲自接待群众来访,指导督促信访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信访事项的解决。
        (三)完善制度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保障。常委会办公厅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建设,结合自身实际,及时修订、完善人大信访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从接访、登记、承办,督办反馈一整套有序的工作流程,使人大信访工作步入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了人大信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坚持依法办事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前提。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我们积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抓紧办理。同时,坚持依法办事,决不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信访案件。在接待来访群众和处理来信工作中,适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直接接触人民群众的有利条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让群众了解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达到依法解决信访诉求的目的。
        (五)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基础。信访队伍建设是开展信访工作的基础,对于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要坚持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的高素质同志选调到信访部门,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业务水平、沟通协调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认真负责和满腔热忱的工作态度对待群众信访事项,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六)推动“事要解决”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最终目的。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求,坚持以民为本,围绕推动“事要解决”,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加大协调、督办工作力度,推动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