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法工委党支部继组织党员学习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马福海副主任在常委会机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后,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于
讨论中,大家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对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就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做好本职工作和本处室工作,不断推进法制委、法工委的工作,进而更好地为常委会做好立法服务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张建国同志就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好立法工作谈了自己的认识。他说,地方立法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青海的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法制保障。要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找准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及进一步改进的方法措施,将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果运用到立法实践中,探索做好立法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不断适应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使地方立法工作在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中做出更大的贡献。一是在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突出地方立法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要着眼于青海的实际,注重解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发挥法规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尽量不要照抄上位法,避免法规条文的大而全,小而全,应该做到需要几条写几条,成熟几条立几条。今后要多搞一些创制性的立法,少搞一些实施性的立法。二是在立法中坚持以人为本。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立法重点。要重视研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及在立法中的运用,使法规起到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作用。三是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如建立立法项目的立项论证机制、多渠道起草法规草案机制等,努力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法制委法工委党支部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讨论会
日期:200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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