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流域生态保护、小流域治理、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有没有具体规划?具体有哪些措施?

日期: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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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水流域地处黄土高原边缘,部分支流由于水土保持和绿化工作薄弱,在雨季期间泥沙俱下,导致湟水水体浑浊,湟水流域多年平均输砂量为1644万吨/年。加大流域内土地植被恢复工作力度,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切实开展植树造林活动,防止水土流失,应当是让河水变清的重要措施之一请问,湟水流域生态保护、小流域治理、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有没有具体规划?具体有哪些措施?

询问人:马四海委员;应询单位(人):省水利厅副厅长张晓宁、省林业厅副厅长赫万成

省水利厅副厅长张晓宁回答:

2005年编制完成了《湟水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作为专题纳入其中;2012年编制完成了《湟水流域综合规划》,同样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作为专题涵盖其中。这些规划科学划分了流域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治理。近年来,我省坚持“东治西防”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注重把预防保护、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优化配置,大力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工程、坡耕地改造、生态修复、预防保护等重点工程,使流域重点治理区的生态得以恢复,环境不断好转,建成了湟源县小高岭、民和县柴沟、湟中县大掌、大通县景阳、互助县西山、西宁市长岭沟等一批精品小流域治理项目,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严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督促落实“三同时”制度,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进程。 二是加强预防监督保护,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坚决遏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三是加大封禁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能力。

省林业厅副厅长赫万成回答:

一、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根据省政府安排,省林业厅编制了《青海省湟水河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范围涉及西宁市四区三县和海东地区平安、互助、乐都、民和县的112个乡(镇),建设规模140万亩,建设内容以云杉为主的人工林基地。《方案》已上报国家林业局,多次进行了沟通,并按要求重新编制了《青海省湟水河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规划(2011 -2020年)》。为尽快落实规划,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在青海省湟水河流域建设百万亩人工林基地的建议。我厅从2011年开始,加大了对湟水流域绿化造林的建设力度,共下达以青海云杉为主的乔木造林任务15.05万亩,灌木造林23.3万亩,封山育林20.6万亩,投资8753.0万元。投资标准乔木造林从每亩200元提高到300元,灌木造林从每亩100元提高到120元,封山育林从每亩50元提高到70元。为了进一步提高造林成效,我厅按照高标准造林的技术要求,乔木造林在国家每亩300元投资的基础上,每亩再配套投资900元,提高苗木规格,确保当年造林,当年见效。

二、湟水河流域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情况。湟水流域是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安排,在湟水河流域实施了国家林业三大重点工程,即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1979年开始实施,截止2012年,共计完成营造林面积1459.1万亩。退耕还林工程2000年开始,截止2012年,共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任务321.65万亩。天保工程2000年开始实施,截止2012年,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营造林203.3万亩。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争取国家加大对湟水流域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投入,加快流域生态保护进程。二是尽快争取实施湟水河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项目。三是积极争取湟水河流域145.7万亩水土流失严重的陡坡耕地实施退耕地还林项目,进一步巩固退耕成果。四是加大造林投资力度,强化高标准造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