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模式?推进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日期: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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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的专题调研时我们看到,目前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中,仍存在着管理水平不高、运行效率较低等问题,尤其是政府部门公司管理的污水处理厂表现的尤为突出,污水处理厂发挥的作用不尽如人意,“建厂容易、运行困难”的问题普遍存在。请问,如何创新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模式?推进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询问人:金生光委员;应询单位(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宏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宏彦回答:

一、关于创新污水处理厂运行模式。创新污水处理厂运行模式,是保证污水处理厂实现科学管理和达标排放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我省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目前,我省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模式大致划分为4种,即:污水处理厂独立运行,与城镇供水企业、排水企业、供热企业捆绑组建集团公司运行,委托第三方托管运行,以TOT(转让—经营—移交)、BOT(投资建设—经营—转让)方式特许经营模式。实践证明,引进省外具有高资质、高层次、高水平管理能力的专业管理公司,以TOTBOT方式参与经营管理,有利于提升我省污水处理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行业活力,促进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但我省各县所处区域位置、环境条件差距较大,各地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具体采用何种模式,适合哪种类型,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基础条件、污水处理规模、企业管理能力等综合因素而定。要应地制宜,稳步推进,政策上不能搞一刀切。不主张一哄而上。因为不是所有的地区都适合搞特许经营,搞了特许经营也不意味着就能够免除或减轻政府财政补贴资金,有些地区更适合政府或国有企业直接管理运行。不论采用何种运行管理模式,总体要求是经处理后的水质要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要求标准才能排放,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得到切实保护。

二、推进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的具体措施。为推进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管理工作,我省采取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2009731省人大颁布了《青海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气、集中供热、道路、桥涵、广场,路灯、管线共用通道、园林等市政公用事业经营管理的投资者或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实行特许经营。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实施意见的通知》,省人大颁布了《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青海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产业化运营监管的若干意见(试行)》,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引导推进污水处理运营社会化、市场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在各项政策的引导下,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管理格局已初步形成,并逐步向市场化运营的深度、广度发展。西宁市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互助、共和县污水处理厂已实现市场化运行,平安、乐都、循化、祁连等地区污水处理厂正在通过市场化竞争选择运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