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湟水综合治理过程中,有关方面在协调衔接金融机构加大对湟水综合治理的信贷支持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今后还有什么打算?

日期:2012-11-28
字体:【 打印本页

湟水水环境综合规划需要大量投资,仅靠地方财政投资远不能满足需要。参照甘肃等地的经验,广泛吸引民间和企业投资是很好的模式。请问,在湟水综合治理过程中,有关方面在协调衔接金融机构加大对湟水综合治理的信贷支持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今后还有什么打算?

询问人:王小娟委员;应询单位(人):省金融办主任鸟成云

省金融办主任鸟成云回答:

一、金融支持湟水河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建立信贷支持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水利、环保等领域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省金融办出台了《关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同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青海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府主导、银企互动”的模式,进一步改变思路,更新方法,扩大融资总量,调整融资结构,逐步建立投融资长效机制。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各自业务范围,加强对湟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引大济湟工程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的投放、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做好对农田水利、节能环保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合理提高贷款比重,支持全省水利、环保建设。二是树立绿色信贷理念,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一方面指导银行依据国家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积极予以贷款支持。另一方面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严格准入限制,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对湟水河流域企业贷款进行逐一排查,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客户进行重点监控,对存量贷款中涉及“两高”和产能过剩的企业,纳入潜在风险贷款进行管理,制定压缩进度及目标,加快对“两高”和产能过剩的行业贷款的退出力度。三是强化债务融资工作,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为解决我省经济建设和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省政府积极加强与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衔接沟通,借助银行间市场优势,签订青海省人民政府、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人行西宁中心支行三方合作备忘录,建立三方战略合作机制,为扩大我省重点项目通过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奠定了基础。

二、湟水河综合治理信贷投放情况。截至9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各类湟水河综合治理贷款5.97亿元,其中国开行青海省分行贷款3.77亿元,青海银行贷款1亿元,交行青海省分行贷款1亿元,浦发银行西宁分行贷款20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湟水河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省金融办将按照省政府关于湟水河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安排,协调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水利、环保部门的沟通衔接,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一是协调省财政厅研究运用财政贴息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湟水河综合治理信贷支持。二是积极促成国开行省分行与西宁市湟管委、西宁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推进湟水河北川河片区综合治理项目。三是会同国开行省分行协调西宁市政府完成对借款人湟水投资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充实其经营性资产,同时解决部分担保问题。四是积极引导和鼓励省内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介入信贷支持湟水河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