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调研工作启动

日期:20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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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场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作重要指示

        7月1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调研组全体会议。省委常委、省人大副主任穆东升,专题调研组成员,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安监局的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曹多珠通报了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的具体安排,省环保厅厅长杨汝坤汇报了近年来湟水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情况。
        在认真听取省环保厅的工作汇报后,省委常委、省人大副主任穆东升对近年来省环保厅在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今年9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议这个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从上半年开始,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联系沟通协调、起草和研究工作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今天,省人大常委会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调研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专题调研组将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标志着这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了。
        穆东升指出,一要切实提高对专题询问这一监督形式的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规定中,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中,询问也是一种监督方式。所谓询问,就是各级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报告或议案时,对有质疑的问题或不清楚的事项要求有关国家机关进行说明,被询问的国家机关负责同志必须进行说明这样一种监督方式。
        近年来,全国人大和各省市区人大在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根据监督法和有关决定的精神,选择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初到201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18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展了专题询问活动,询问的议题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专题询问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产生了积极反响,切实起到了推动政府相关工作、促进有关问题有效解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专题听取并审议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同时开展专题询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实施监督法,积极探索加强人大监督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一次尝试。
        他说,就法律属性而言,人大监督是一种制约,但制约不是人大监督的全部,也不是监督的最终目标。人大监督的目的就是寓支持与监督之中,与“一府两院”形成良性互动,从而建立一种和谐稳固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国家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和人大常委会其他监督方式一样,专题询问是一种具有一定力度的监督方式,有着其自身独有的优势,更加突出互动性,通过面对面的对话、交流,达到促进政府工作的目的。在这一点上,省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和政府组成部门都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人大监督的意义和目的,正确认识专题询问这一监督方式,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对有关重要问题达成共识,达成一致,共同促进相关工作。
        二要明确专题询问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目的。湟水是青海人民的母亲河。湟水流域承载了全省60%以上的人口,创造了全省60%以上的生产总值,处于我省“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区域。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责任重大、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并多次召开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题会议,与流域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编制《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1-2015)》,制定《青海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力地推进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与此同时,沿湟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紧紧围绕“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下大力气切实加强湟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经过沿湟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也要看到,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达到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任务还很繁重,各项防治措施需更进一步狠抓落实。
        他说,在2011年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骆惠宁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庄严承诺,力争用三年时间,还青海人民一条清澈的母亲河。这一承诺十分鼓舞人心,各族人民群众翘首以待。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目的就是通过专题询问,进一步促进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有关问题得到更有效的解决,推动沿湟水流域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促进绿色发展,为实现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两新”和“三区”的宏伟目标做出切实努力。
        三是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各自的工作。这次调研活动,专题调研组将赴沿湟的西宁市、海北州和海东地区,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相关报告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搞好专题询问的必要程序。专题调研组成员一定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业务知识,全面了解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情况,真正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各种形式,广泛了解各级政府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客观评价政府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切实把湟水流域水污染的情况和防治的情况搞清楚,把造成污染的主要问题找准确,认真分析研究深层原因,掌握全面、准确、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梳理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和开展询问提供可靠依据。
        省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这次调研工作,认真准备,积极配合,请调研工作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和有关服务工作,切实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让代表和委员们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为他们更好地履职创造条件。希望同志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协调一致,各方面共同努力,为推进“两新”和“三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