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互花米草治理后的黄河滩涂。
记者 赵晨熙 文/图
九曲黄河十八弯,东奔入海润齐鲁。山东省地处黄河下游,黄河山东段总长628公里,流经省内九个设区的市,最终从山东省东营市奔流入海。
6月23日至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2024年宣传活动在山东举行,今年的宣传活动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黄河保护法全面实施”为主题。
黄河宁,天下平。黄河治理从古至今都是兴国安邦利民的一件大事,保护黄河也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近年来,山东省将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抓好黄河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在完善黄河保护法规体系建设、推进生态保护治理、强化专业性审判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奏响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山东乐章”。
制度先行夯实法治基础
黄河保护,法治先行。2023年4月1日起,黄河保护法施行,这是我国继长江保护法之后的第二部流域法律。
自黄河保护法施行以来,山东省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陆续出台了与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用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据了解,山东省相继出台了《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修改了《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黄河防汛条例》,目前已经形成以黄河保护条例为统领,以东平湖保护条例、南四湖保护条例等为骨架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为省域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坚持制度先行、加强依法治河管河一直是山东省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的重中之重。发挥“小快灵”立法优势也是山东省地方立法工作的一大特点。
2022年7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围绕“一轴三环、七纵九横、两湖多库”省级水网总体格局,建立健全水资源优化配置、流域防洪减灾、水生态系统保护等制度机制。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介绍,《决定》篇幅虽不长,但对水网建设中的一些重点突出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考虑到水网建设中的一些问题较为具体,因此选择了“小快灵”的方式进行立法。
黄河流经山东省内九市,如果缺少统一的管理协调机制,容易导致各自为政、分割治理等问题。对此,山东省深入推进沿黄九市协同立法,强化黄河保护法治建设。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针对黄河下游山东段的特点,把黄河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沿黄九市协同立法。”徐金妹介绍,2023年1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济南等沿黄九市以“黄河水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并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九市围绕黄河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这一主题进行协同立法,各地又可以根据本市黄河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现状进行针对性立法。”徐金妹指出,建立高效有序的立法协同机制,各市共享立法、政策、标准等信息,有助于共同研究解决难点焦点问题。
守牢红线聚焦生态保护
夏至时节,漫步在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湿地、滩涂与河水交相辉映,成片的芦苇随风摇曳,不时有鸟儿从水面掠过,构成一幅令人神往的美丽生态画卷,让人很难想象,这里此前是一片毫无生气的“绿色沙漠”,根源则是一种名字颇有些诗意的植物——互花米草。
互花米草是禾本科米草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原产于北美东海岸及墨西哥湾,具有根系发达、耐盐耐淹、繁殖力强等特性,一度在我国部分沿海地区扩散蔓延。
“互花米草繁殖量大,生长密度高,其根系深度将近一米,挤压空间,使得很多植被和底栖生物死亡,进而导致水鸟栖息环境被破坏,区域内生态功能丧失,生态系统多样性退化,最终导致‘绿色沙漠’的形成。”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科长周立城介绍,针对互花米草治理,相关部门先后投资超过5亿元,采用刈割、围淹、翻耕等技术手段,连续实施五期综合治理项目,目前治理总面积13.1万亩,清除率已达99%以上,黄河三角洲地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得到大幅提升。
互花米草治理只是山东省聚焦生态保护治理、改善黄河流域环境质量的一个缩影。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孙爱军介绍,山东省始终坚持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筑牢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屏障。
突出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加快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累计修复湿地超过30万亩,向清水沟、刁口河流路科学补水,黄河三角洲已成为东方白鹳全球最大繁殖地。同时,出台黄河流域首个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初步建成长800多公里、宽约200米的黄河干流绿色生态屏障。
强化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实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目前,黄河干流连续7年保持Ⅱ类水质,入海断面总氮浓度连续3年优于入境断面。完成黄河干流583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109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治理,103个县(市、区)完成整县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
筑牢黄河生态司法屏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6月26日,记者随采访团一行来到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人民法院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
“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是山东省首个以‘黄河生态’命名的带独立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法庭。”齐河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磊介绍,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推进黄河保护法实施,齐河县人民法院以齐河县地处黄河北岸的地理优势为依托,探索建设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为黄河生态筑牢司法屏障。
法庭于2022年10月投入使用,2023年11月正式挂牌,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对县域内生态环资类案件、生态城园区(辖区)内涉旅游类案件、涉企业案件、涉医教类案件进行集中管辖。
“集中管辖有利于对涉黄河流域的环境案件统一尺度、统一裁判,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实施。同时,本着‘治理优先、惩罚威慑’的原则,我们将修复性司法理念植入环境资源犯罪处置中。”在张磊看来,这一专业法庭的设立,有利于通过案件审理,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黄河生态保护意识。
在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一楼大厅的东侧墙面上,一块彩色展板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展板上是齐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保障“3+1”联动工作机制工作体系与流程架构图。
“所谓‘3’是指黄河生态人民法庭、黄河生态检察室、黄河生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是人大代表联络站。法庭、检察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审前和解、旁听庭审、监督执行等工作,代表联络站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将支持与监督结合起来。”齐河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鸿翔解释说。
“这极大扩宽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人大监督工作同司法工作有机融合。”齐河县人大代表、山东纵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春钰曾参与一起黄河流域野生动物保护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诉前调解,通过向违法者宣讲黄河流域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不仅逐步打消了其抵触情绪,也通过普法宣讲提高了违法者知法守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