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中共牡丹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都说,这个决定有亮点,比较实在,肯定管用。
——经费有了保障。决定第十七条:保证人大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各级人代会、常委会议等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经费,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人大代表经费要在本级财政中列支,乡镇人大代表年经费为200元以上,县(市、区)人大代表经费为400元以上,市级人大代表经费为1000元以上,并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要逐步改善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公条件,提高自动化办公水平,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干部交流设了年限。决定指出,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通过选拔任用、轮岗培训、挂职锻炼、脱产学习等渠道,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要重视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使用和交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在人大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要超过15年,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对现有在人大工作时间15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干部,力争在5年之内进行交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干部要同等待遇。
——宣传工作摆上了位置。决定指出,各级党委必须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总体工作格局,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与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开辟有特色的专题栏目,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基层人大组织有了加强。决定指出,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行业结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应设专职主任;进一步加强、充实、调整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内设机构设置,使其尽量保持工作上的衔接,按编制配齐配强。要重视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单设信访工作机构,在现有编制内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其岗位津贴参照《关于调整信访干部岗位津贴的通知》落实,其他待遇也应与市委、政府信访工作人员相同对待。加强乡镇人大机构建设。要严格按照《关于对乡镇机构改革中人大主席团人员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明确设专职秘书1名;要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对乡镇人大干部安排使用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干部同等对待;乡镇人大选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届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代表经费有底线 干部交流设年限
日期:20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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