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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县碾伯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碾伯镇新农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0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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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必然要求。上半年,乐都县碾伯镇党委、政府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结合开展“访民情、解民意”活动,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制定出200743碾伯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碾伯镇新农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此《办法》(试行)从强化村民委员会职责、搞好村民议事制度、严格土地管理、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及处罚原则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它的试行收到好的实效,有力地推进了全镇新农村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