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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蔡德贵接待来访群众

日期: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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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蔡德贵同志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了来访群众,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永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和执行局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接访工作,同时邀请马海军律师事务所马占仓律师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当天上午,蔡德贵秘书长接待了来自兴海县河卡镇幸福村村民南拉先和大通县宁张路75号居民张玉婷等4名上访群众,2件上访事项。
        上访人南拉先诉求:一、依法撤销兴海县人民法院(2009)兴刑初字第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11)南刑终字第1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二、依法宣告申诉人南拉先无罪。
        接访中,蔡德贵秘书长在仔细查看上访材料,认真听取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并和接访同志进行交换意见,咨询有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的解答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并提出:一是按法律程序,依充分的证据进行申诉;二是今后一定要有法律意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工作;三是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要认真做好转办、交办和跟踪督办工作,四是省高法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督促办理。上访人对常委会领导的热情接待和答复表示满意。
        上访人张玉婷诉求:本人与青海海北泰达公路桥梁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就尖扎县康杨镇簸拉B标项目建设水泥供货协议合同纠纷一案,尖扎县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2011)尖民二初字第11号],判决生效至今仍未执行,请求省人大常委会予以关注,督促执行。
        蔡德贵秘书长说,听了你们的陈述,又看了上访材料,感到你对尖扎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是认可的,关键就是执行问题,目前案子仍在执行当中,还没有超过执行时限。近年来,执行难问题,一直是长期困扰各级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今年全国和我省都开展了 “清积案、化新访和案件评查”活动,其目的就是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一是请你按照法律程序向有关人民法院协助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线索;二是请省高法对这个案件给予关注,督促尖扎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查找被执行人和协调工作力度,力争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三是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认真做好转办、跟踪督办工作。上访人对常委会领导的热情接待和答复表示满意。
        蔡德贵秘书长对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庭、局负责同志和律师参加接访工作,对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重视、支持表示感谢,并希望在今后信访工作中,继续加强协调沟通,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