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在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讨论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湘成、洛桑、文林、高永红、桑杰、李玉兰,秘书长刘春耀参加了学习讨论。一致认为,《反分裂国家法》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强决心,表示坚决拥护。
文林、高永红、桑杰副主任说,全国人代会上表决《反分裂国家法》时“零反对”的结果,充分体现了全国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的共同意志。《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和平统一的法,一部反对并遏制“台独”的法,一部有利于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法。
孔国柱委员说,制定这个法是以宪法为依据的,贯彻了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对于反对和遏制“台独”,促进和平统一,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王天才委员说,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时,长时间的掌声,既表达了全国十三亿人民的心声,也是对“台独”分裂势力的一种强烈谴责。
包国英委员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心声,我们坚决拥护。
刘长安委员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意愿,反映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是对“台独”势力的有力打击。
吴天一委员说,《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在全世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我坚决拥护。我们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就是用法律的形式来表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仅符合我国宪法,也完全符合联国合宪章,同时也是对别有用心的反华势力的一种反驳。我们人大代表一是要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二是要加强宣传《反分裂国家法》,使这部法律深入人心。
张柏良委员说,大会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以法律手段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完全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意义十分重大。
邱富贵委员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对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意义非常重大。
张玉娥委员说,大会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大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
殷彦委员说,《反分裂国家法》的高票通过,代表了全国人民反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心声,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
程苏委员说,这次大会审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和要求,表明了全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