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西宁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王敬斋,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吴晓军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省委组织部关于提请本次会议有关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拟任人选发言。
会议先后听取关于《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档案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的说明,关于《海东市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条例》的说明,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逢春作关于《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王敬斋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地方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宏亚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环境食品药品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外事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情况的报告,省委统战部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省民政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关于《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的审查报告,关于《海东市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24年度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省委常委、省监委主任刘美频,副省长李宏亚,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