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王敬斋,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6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黎明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果洛藏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门源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门源回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向新任命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副省长李宏亚,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等列席会议。
会后,就地举行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九讲——《以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激活中小企业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