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聚焦

[青海日报]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 以良法善治守护“母亲河”
——省人大常委会以高效履职助推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综述

日期:2024-12-16
字体:【 打印本页

记者 乔欣 通讯员 栾光翠

“黄河宁,天下平”。

做好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是青海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和确保“净”水东流的最为关键的任务。

青海是“三江之源”,维系着中华民族水生态安全命脉,肩负着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使命。

为了母亲河永续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坚决扛牢源头责任当,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以良法善治守护“母亲河”,以高质效履职推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立足省情实际

积极发出青海声音

黄河保护法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的又一部流域保护法律,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而又特殊的组成部分。

在法律制定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主动参与,积极反映青海立法诉求,持续跟进草案审议,提出建立黄河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投入长效保障、黄河流域生态补偿、黄河流域省份协同保护黄河源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分配协调4个机制以及建设国家公园群、支持和保障源头地区实现绿色发展等立法建议,这些在法律文本中,都得到了吸纳和体现。

法律实施后,省人大常委会将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作为检验履行“国之大者”政治责任的重要标尺,紧跟全国人大步伐,组织召开实施座谈会,推动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黄河保护法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坚决扛起源头生态保护重大责任使命,切实把黄河保护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精细化立法

以良法守护母亲河

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关键在于围绕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开展立法。

为担好上游责任,实现“一江清水向东流”的目标,省人大常委会以“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为指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颁布实施了《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修订了《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青海省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统筹推进湟水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决定》《支持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青海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黄河流域保护治理的“四梁八柱”体系基本构建。

开展执法检查

让法律落地生根

千秋大计,久久为功。

在连续8年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等9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了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海东市,对黄河源、湟水河、青海湖等重点流域和扎陵湖、鄂陵湖、龙羊峡等重点湖库共30余个点位进行实地检查。

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始终,邀请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部门的专家学者全程参与,为检查组提供智力支持。同时邀请部分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参与检查,并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及一线执法人员座谈会,听取和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和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坚持问卷调查与走访群众相结合,重要点位与随机检查相结合,有效提升执法检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执行效果是否明显?”——执法检查结束后,检查报告紧扣黄河保护法规定,对各级政府各部门法定职责、制度机制、刚性约束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真正地让法律和制度真正长出了“牙齿”。

开展专题询问

“一问一答”系民生

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方式之一。9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就黄河保护法和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专题询问,一问一答中回应关切,凝聚共识。

问到“点子上”。“我省在水资源刚性约束、水土流失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和短板?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保障黄河安澜?”

答到“关键处”。青海受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投入支撑等多重因素制约,水情呈现四个特点,分别是天上缺水、地上有水、贡献了水、用不到水;我们积极构建与黄河保护法相匹配的制度体系,颁布施行《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印发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工作方案,制定实施青海省用水定额,推动落实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持续开展“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加密三江源、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区等重点区域监测频次;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改造等水土保持项目,通过健全指挥调度体系、防洪工程体系、监测预报体系,尽全力将水旱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专题询问中,与会的8位委员动真碰硬,问出了实情和症结,8位应询人员态度诚恳、直面问题,答出了原委、答出了对策和承诺,一问一答之间对全省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和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不足,剖析了根源、明确了思路、提出了对策,凝聚了共识。

加大宣传力度

讲好人大黄河保护故事

8月15日,以“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为主题,以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为载体,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对《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进行全面解读,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了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9月底,以“坚持生态为纲、绿色发展,坚定不移做‘中华水塔’守护人”为主题,2024年青海省“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唱响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时代乐章。9家中央驻青媒体和省垣媒体记者,深度探寻挖掘我省“黄河故事”“生态故事”,透过一个个懂黄河、爱黄河、了解黄河的受访者,用法治力量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推动美丽青海建设更进一步的“人大作为”变得具体、可触、可感。

有付出,就有回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青海也交出了一份合格的“成绩单”。

三江源国家公园率先实现省州县乡村五级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祁连山国家公园将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民生发展、民族团结融为一体;青海湖国家公园形成高原独有的“水草鱼鸟兽”共生生态系统;青海成为全国唯一一个三个国家公园在建省份。随着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青海钾肥产量占全国77%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等三项指标全国领先,“一芯一环多带”生态旅游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枸杞、虫草、三文鱼等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备受青睐,产业“四地”建设成效显著,以绿色算力为引领的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成绩的取得值得骄傲,目标也更加明晰,省人大常委会将以更高效的履职、用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督,助推黄河青海流域在“生态之绿”“发展之‘绿’”上迈出更坚实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