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10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组成调研组,赴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及尖扎县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尖扎县康杨镇馨馨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尖扎县浪日传统弓箭手工制作有限公司、青海宗咔大藏经金书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同仁市保安镇城内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青海山狼艺术有限公司凿剪纸展示点、吾屯下庄村龙树画苑、吾屯上庄村关措刺绣工作室、江什加村石雕工作室实地察看,详细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听取情况介绍,与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及从业人员交流座谈,广泛征求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制定《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必将为推动黄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坚定文化自信,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非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法治引领、强化法治思维,聚焦非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使条例更加切合地方实际、更具地方特色。要加强宣传、形成合力,不断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着力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助推非遗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