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尼玛卓玛、张黄元、王敬斋,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5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黎明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宁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玉树藏族自治州促进藏医药发展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果洛藏族自治州促进藏医药发展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互助土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化隆回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向新任命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副省长王海红,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等列席会议。
会前举行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六讲——《宪法监督与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