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主持。尼玛卓玛、张黄元、王敬斋、陈东昌出席。
会议听取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日期的汇报。听取青海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统审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审议青海省促进盐湖产业绿色发展条例(草案)、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部分省级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审查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玉树藏族自治州藏医药管理条例》的决定、海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黄南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和海西州、海南州、玉树州、黄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发行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关于全省高等教育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准备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审议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准备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以上议题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
会议听取关于人事任免事项准备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安排下次主任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暂缓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这个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