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德率队赴云闽两省开展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立法学习调研

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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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带队赴云南省、福建省开展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立法学习考察。省人大环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学习调研。

调研组分别与云南省、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先后学习考察云南昆明滇池保护治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和福建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厦门筼筜湖治理和修复等情况。

刘同德介绍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工作情况。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勠力同心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以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昆仑山四个国家公园为主体,具有青海特色的国家公园群基本成型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是全国唯一河流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100%的省份

刘同德指出,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青海的重大使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立法势在必行。云南、福建两省生态文明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云南被誉为“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物种基因库”,是美丽中国建设的一张“靓丽名片”。福建是我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文明指数连年位居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连续43年全国第一。两省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方面的立法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

刘同德要求,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立法中,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要与省委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以及“一优两高”“六个现代化新青海”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紧密衔接,作出切实可行的规定,把党的主张和有益做法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要坚持立法质量与立法效率并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以赴保质量保进度,确保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供图:环资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