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机关深入推进“我为群众 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青人大学办字〔2021〕 19号

日期: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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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
  现将《关于省人大机关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印发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党史学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9月16日



关于省人大机关深入推进“我为群众
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更加有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根据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青学组发〔2021〕22号)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和机关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学思践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内涵丰富,蕴含了一系列重大思想、重大观点、重大论断,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指南和重要遵循。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深入学习领会重要讲话贯穿的初心使命、宗旨性质、人民立场和人民情怀,对照讲话中“九个必须”根本要求,结合实际,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确保问题准、措施实、效果好;对已结办的重点项目要进行“回头看”,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不断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效果。各党(总)支部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当好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任务全面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守初心使命,持续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要聚焦民生实事重点。聚焦服务“一老一小”,在托幼、教育、养老、社保、医疗、安全、心里健康、生活便利等方面给予更多帮助;聚焦生活困难群众,在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给予更多帮扶;聚焦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加强联系服务,做好对口帮扶,更好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依托重大节日节庆等时间节点,精心谋划开展为民办事服务活动,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三要回应群众关切点。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走好群众路线,依法依规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集中精力、用心用情回应解决群众的关切。
  三、勇于担当作为,持续凝心聚力破解“硬骨头”问题。要立足人大职能,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群众办实事。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和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遗留问题等“硬骨头”问题,进一步加强收集整理,深入研究分析,推出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及时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明确任务分工、举措办法、项目责任人,力争在今年取得突破。各党(总)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作为,带头领办“硬骨头”问题,示范带动党员干部迎难而上、攻坚克难。
  四、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有力推动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一是开展结对共建。以“为民办事在一线,化解民忧零距离”党支部承诺践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承诺践诺活动,重点推动机关党支部与村(社区)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年内至少开展1次“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党日活动。二是做好志愿服务。以“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请放心”岗位建功和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引导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三是立足实际需要。着眼群众需求,解决实际问题,结合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等年度重点工作办实事,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则必成、做就做好,着力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四是加强宣传报道。利用机关门户网站、“青海人大”“青海人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反映开展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努力营造“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各党(总)支部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和开展实践活动进展情况,请及时上报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