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人大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人大学办字〔2021〕9号

日期: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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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
  现将《省人大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5月11日



省人大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委指导意见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和机关实际,现就省人大机关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突出“贯彻总要求,检验精气神”主题,把握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着眼长远、立足实际务求时效的原则,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结合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等年度重点工作,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强化责任担当,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的关系,在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展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形象。
  二、重点任务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群众办实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群众办实事,保障基本民生需求为群众办实事,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等职能为群众办实事,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委、办公厅各处室强化组织协调能力,以推进落实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为载体办实事。一要紧扣高质量发展,重点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切实发挥立法引领服务保障作用。二要紧扣全省大局谋划部署监督工作,突出推进民生保障领域,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要紧扣人民意志,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党委的领导和人民意愿的统一。四要紧扣代表主体地位,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听取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通过高质量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把群众诉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总)支部要以“为民办事在一线、化解民忧零距离”承诺践诺活动为载体办实事。一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基本着力点,加强领导统筹,层层落实责任,有序组织推进,在兑现承诺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要发挥党支部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带动作用,形成领导干部领学领办、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上下联动、聚焦合力的格局。三要大力推广宣传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感染全体党员干部,立起标杆、树起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请放心”岗位建功立业活动为载体办实事。机关党员干部要结合本职、发挥特长,通过“学雷锋志愿服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圆梦微心愿”“法律法规进社区”“一对一帮扶”等活动,为辖区和扶贫点生活困难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离退休党员干部要发挥余热,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党史学习,带头宣传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
  三、方法步骤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办事,以办实事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一)广泛征求意见,摸清群众需求。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开展“学党章强宗旨、走好群众路线”专题实践,坚持奔着问题去、奔着困难去、奔着落实去、奔着服务去,广泛听取意见,把握群众关切,特别是对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调研中发现的能够当即解决的困难要立即解决,不等不拖。
  (二)列出清单台账,集中精力落实。机关各党(总)支部和各部门、各单位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门别类梳理制定办实事台账和清单,明确时间进度,细化责任分工,定期跟踪问效。台账清单要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问题、新摸排的需求、新发现的关切,要及时纳入、滚动更新。
  (三)紧紧依靠群众,开展成效评估。坚持需求由群众提出、过程由群众监督、成效由群众评价。各党(总)支部要根据“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展情况,采取召开情况通报会、印发工作进展情况、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通报,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四)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注重将开展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既要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真正办到群众心坎上。
  四、组织领导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党(总)支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实施方案,实化工作安排,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如期见效。注重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资源积极开展实践活动。
  (二)强化督查督导。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将加强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延伸督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办实事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基本完成的提出巩固提高的具体要求;对尚未完成的逐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跟踪推进;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责成“回炉”“补课”,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机关内网、“青海人大”“青海人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反映开展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形成各党(总)支部聚焦聚力、党员干部积极行动和踊跃参与的浓厚氛围。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鼓励人大代表中的党员代表带头参加实践活动,带动和影响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形成效应。
  各党(总)支部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和开展实践活动进展情况,请及时上报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