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法工委党支部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研讨

日期:200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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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根据机关党委的要求,法制委法工委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一步学习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文件,并进行了研讨。

通过学习讨论,全体党员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大家认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在深刻变化的国际环境中推进我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委员会领导要求全体党员一定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投身到这场活动中去。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支部要按照机关党委的安排组织好支部的集体学习,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机关党委和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并且要抽出时间进行自学。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做到学以致用,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立法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和本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