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民族地方特色

日期:200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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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线织不成布,独木成不了林”“要听从父母的话,要遵守国家的法” 这是是两则民间谚语,出自海北藏族自治州民间。

像这样的民间谚语、歌谣,在海北民间还流传很多,这也是当地重视弘扬民间、民俗文化,加大对民俗文化和民族古籍搜集和整理所取得的成果。近年来,弘扬发展民族传统优秀文化,该州不断加大民间民俗文化和民族古籍的搜集和整理,州、县文化部门先后整理出版了《酒曲》、《拉伊》、《故事》、《谚语》、《海北藏传佛教寺院志》,整理古籍辞条6300余条,搜集整理民间歌谣336首,创办了《雪山天梯》藏文刊物,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藏族文艺工作者,优秀民族文化得到很好的传承和发展。

而这一切成果的取得,不能不说是海北州人大常委会重视加强民族立法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据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自1981年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认真履行立法职能,把民族地方立法工作作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大事来抓,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出发,从注重本地区实际出发,从体现民族地方特色出发,积极开展海北藏族自治州的立法探索和实践,使民族地方立法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二十几年来,先后制定和颁布实施了《海北藏族自治州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20部地方法规,基本形成了以自治条例为主干,单行条例为框架的自治州民族地方法规体系。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中,海北藏族自治州尤其突出注重民族地方特色。他们认为,民族立法的地方特色是横量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保持立法生命力旺盛的关键。对此,在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中,海北藏族自治州注重从自治州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突出民族地方特色,按照宪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自主权,按照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特别针对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中的环境保护、资源开发、水利设施、农牧业发展等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相关条例,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如《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就为加强民族文化教育,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地区团结和谐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的颁布实施使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得到高度重视,藏语文得到规范使用,该条例实施后,海北州藏语办协同有关部门完成了《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等宣传册和科普知识、实用知识、经济信息等宣传材料的翻译任务。特别是该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藏语文工作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收集和整理民间民俗文化和民族古籍。海北州藏语办整理出版了海北藏族自治州藏族民间文学丛书——,《酒曲》、《拉萨》、《故事》、《谚语》共四册以及《海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志》一书,整理编写了民族古籍辞条共6300余条(其中藏族卷5600条),这些古籍辞条的编写质量在全省六州名列前矛,得到了省民委古籍办的好评。同时,祁连县组织人员用一年时间对阿柔部落演唱艺术进行了实地采风,搜集整理了336首民间歌谣,编撰出版了14万字的《阿柔歌谣》。刚察县鼓励藏文文学和文艺创作,涌现出了一批文艺优秀人才和脍炙人口的文艺作品,其余李处尖措、共保东智等人创作和表演的《拔牙》、《藏历年》、《牧民的现代婚姻》、《酒鬼》等小品在青海电视台藏语栏目中播出后赢得观众的了好评;自保等牧民制作的自娱自乐弹唱光碟深受群众喜爱;文学爱好者龙快加、公保东智、三旦多杰、才旦等人收集整理的民间谚语、诗歌、散文在很多刊物上发表,刚察大寺去年创办了藏文刊物《雪山天梯》,哈尔盖乡公贡麻村编撰出版了藏文版部落史,使海北州藏民族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弘扬,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