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大局行使职权 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日期:20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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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人大常委会在州委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各项职权,较好的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基本做法和经验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尤其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摆在首要位置。一是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向州委请示汇报制度。在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决定重大事项、作出重要决议决定时,都事先向州委请示,事后向州委汇报,确保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围绕州委的中心工作谋划安排人大工作。按照州委提出的奋斗目标、中心任务,制定州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工作计划,始终围绕州委的决策行使人大决定权,围绕州委部署的重点工作行使人大监督权,围绕州委推荐干部的意图行使人大任免权,保证了州委决策在人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三是认真完成州委交办的重点任务。常委会领导以积极负责的精神,自觉承担州委安排的联系重点项目、扶贫联点、社会稳定等工作任务,深入基层,亲临一线,实地督导,协调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一,加强立法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常委会始终把地方立法作为工作重点,在规范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紧贴经济建设实际,制定五年立法规划,规范地方立法程序,使地方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避免了立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二是适应形势需要,适时开展立法和修法工作。按照“急需先立”的原则,及时颁布制定了《黄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全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维护了藏传佛教和睦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常委会坚持“立、改、废”的原则,对全州现行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8部条例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使制定的法律法规更加符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法制保障作用。三是积极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就全国人大、省人大拟制定和修改的多部法律、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了各县、有关部门和部分人民代表的意见,结合我州实际,向省人大提出了修改建议。
        第二,加强监督工作,促进全州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不断改进监督方法,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常委会通过多种学习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负责人及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全面掌握监督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法定程序,并对全州学习贯彻监督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我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清理,全面修订完善了州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了常委会各项工作,实现了平稳过渡。二是围绕全州中心工作开展监督。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点事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采取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全力促进全州工作的全面推进。先后组织省、州人大代表,深入到农村、牧区、企业、学校,对我州的重点项目建设、“两基”教育工作、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及“三江源”生态保护和移民工程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由“一府两院”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代表进行座谈,查问题,想办法,出主意,提建议,共同为我州的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一府两院” 进行整改,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三是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关注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先后对州政府的十大民生工程、通村道路建设、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游牧民定居、廉租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工作进行了重点调查、检查和审议。州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非常重视,认真整改落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促进了我州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四是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展监督。常委会按照依法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等2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还对各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加大了监督力度,先后对法院执行难、工商监管、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等问题进行了集中调查和专项审议。尤其对全州工商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属对省垂单位工作的首次监督。通过开展法律监督,有效提升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并对规范“一府两院”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监督作用。五是围绕群众的合理诉求开展监督。常委会坚持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黄南、加强监督的重要渠道,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委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依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第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促进经济社会更好发展。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州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决议或决定,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决策保障。适时作出了关于开展依法治州工作的决议、关于开展“五五”和“六五”普法工作的决议,推动了全州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保证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同时,紧扣全州工作的重点,抓住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以及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先后对修改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的“两项指标”补充到“十一五”规划、追加黄南铝业破产案国家赔偿金预算等事关全州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社会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决议、决定,对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依法开展选举任免工作,为推进跨越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切实帮助和指导下级人大的换届选举,及时纠正选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完善任免程序,维护了人大行使任免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常委会通过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作就职表态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始终把联系代表、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千方百计调动各级人大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并搞好服务。一是抓培训,增强代表意识。代表选举产生后,及时举办代表培训班,学习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代表履职所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代表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抓联系,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坚持落实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工作制度,为代表提供更多参政议政和学习提高的机会。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保持与基层代表的密切联系,及时倾听代表和群众的呼声,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要求。三是抓办理,认真落实代表建议。每年人代会闭会后,及时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对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答复、时限等都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加大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力度,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放在极其重要位置,采取各种形式和途径,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多读书、多实践、多思考、多建言,有意识地增强个人的理想信念、宪法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为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开展工作中,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力求知实情,说实话,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群众的诉求。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常委会不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搭建工作实践锻炼平台,努力创新激活机关管理用人机制,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机关的生机与活力显著增强。四是积极改善办公条件。在多方努力下,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新办公楼建设全面完成,已交付使用。新办公楼的建成极大地改善了常委会机关办公条件,为常委会更好地履职创造了条件。五是重视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常委会通过邀请乡级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重要活动、与县人大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组织调研组深入县乡开展调研等方式,加强上下级人大的联系,指导县人大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并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州人大工作研讨会,就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重要工作及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形成共识,确保全州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健康发展。同时,加强了同外省区市人大的联系和交流,学习借鉴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多次组织人员赴外学习考察,大力宣传我州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展示黄南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回顾几年实践历程,总结以往经验,我们的主要体会是:一是人大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必须把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发展为首、发展为重、发展为先、发展为大的思想,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三是必须不断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把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充分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支持、保障、引导和发挥好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五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结合全州民主法治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实际,勇于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几年的履职实践中,仍有一些突出问题制约和影响着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督实效不明显。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多数监督只注重了程序的合法,很难有效解决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敏感问题和社会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尤其对省上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处于盲点,使人大监督工作出现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机构和人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州县人大常委会很难开展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代表工作相对滞后。代表工作经费有限,很难为代表工作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代表活动范围有限,活动内容简单。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培训较少,且培训方式比较单一,不能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代表提高履职能力的需要。乡镇一级人大基本上无法开展代表培训工作。
        三是机关无职能科室。由于在全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我州各级人大未搞“三定”方案,普遍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以州人大常委会为例,常委会设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一个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未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相对较少,直接影响了各专门委员会作用的发挥。同时,州人大常委会作为州级一大班子,在机关内一直以来没有内设科级机构,在职的科级以下干部均为非领导职数,一般干部晋职、晋级难度很大。各县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没有工作委员会,只有常委会办公室,编制少,干部配备不足,无法适应常委会日常事务性工作和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的需要,势必造成联系沟通不畅,掌握情况不全,监督工作很难开展到位。而在乡镇一级人大,机构、编制等问题更为突出。
        四是干部交流力度不够。人大干部交流难是多年来我州各级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通病。人大干部在相同资历的情况下,尽管工作都勤恳,但与党政部门相比,交流、提拔的少。目前,在我州各级人大机关中,工作达十至二十年的干部占大多数。这些干部长期得不到交流,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同时,每年换届时,安排一些年龄较大的待退人员到人大过渡,占用人大机关编制,造成机关实有工作人员较少,在岗工作人员工作量大,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很难做到深入细致,精益求精。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把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我州实现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进一步自觉接受州委的领导,紧紧依靠州委的领导和支持来推动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州委的中心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党委对人大重大事项、依法监督和人事任免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并理顺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解决人大监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人大依法履行职权提供保障。
        二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州人大常委会将不断探索完善监督方式,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增强对“一府两院”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尤其面对热贡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这一全新的工作任务,人大监督工作要契合它的实际要求,要紧紧围绕它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找准人大监督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把自身工作自觉地融入到热贡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中,要把围绕实现热贡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有关的工作作为一个突出的监督重点来安排,进一步促进这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继续把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活动方式,不断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接待好、处理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来信来访,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代表人民,更好地顺应民意,贴近民心。
        四要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常委会将进一步树立创新意识、实干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大力弘扬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实干精神,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规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选拔具有一定法律、经济等专业知识,实践经验比较丰富,文字功底比较扎实,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到人大机关工作,进一步优化充实人大机关干部队伍,以不断满足发展完善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人才的需要,推动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议党委本着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从有利于干部成长和锻炼,有利于活跃和深化人大工作的角度,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和关心人大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把人大机关人才的配备、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制定人大干部与党政机关干部实现双向交流的相关规定,避免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就成终点的局面。
        三是建议增加州县人大机关人员编制,以适应监督法对当前人大各项工作的要求。
        四是建议在州人大常委会增设法制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公室增设相关职能科室,各县人大常委会增设相关工作委员会,以满足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