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理想信念 推进为政清廉

日期:20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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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隔开,我们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总书记的讲话深刻指出了为政清廉和改进作风的极端重要性和深刻内涵。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就任之时,就把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重要任务,专题研究,作出了针对性极强的八项规定,并从中央做起,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为政清廉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了榜样,赢得了人民的拥护和信赖。

要把执行纪律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的抓手。在现实中,由于一些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制度不够,甚至个别藐视制度、藐视纪律现象。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在执行制度、纪律时“雷声大、雨点小”,削弱了纪律的威严和作用。于是,有些人就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违法乱纪,有些干部说一套、做一套,搞不正之风,不良风气成了一种“顽症”。因此,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清廉为民,就首先要从改进作风这个最基本的做起,而改进作风必须从执行制度和纪律这个最基础的工作抓起。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自觉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并以此为行为规范。同时,要加大党纪党规执行的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既设“高压线”,又通“高压电”,使心存歪念和侥幸者不敢越“雷池”一步。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敬畏党的纪律。

要把中央和省委改进作风的规定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的切入口。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改进作风的意见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实施意见,是针对当前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机关以及领导干部作风现状和实际做出的决定,符合党心民意,要求具体明确,针对性强,我们必须坚决执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对这个要求没有任何理由做不到,而且要以此为切入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要把率先垂范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改进作风,为政清廉,首先要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因为党的章程和纪律,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向全党和全国人民作出的承诺。这就要求承诺者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兑现承诺、取信于民。我们要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上、执行党纪党规上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绝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从政治上、思想上、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准确实施。

要把“常”、“长”二字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制。作风建设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抓一抓好一时、松一松就反复的现象。以公务接待为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党中央一再重申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反复,公务接待、各种庆典活动中攀比、摆阔及铺张浪费到了惊人地步。人民群众看在眼里、痛在心上,社会反映强烈。新一届党中央高瞻远瞩,倾听民意,汲取以往纠风 “一阵风”现象的教训,要求全党反腐倡廉重在“常”、“长”二字上,强调经常抓、长期抓,防止虎头蛇尾。我们要深刻领会,使理想信念教育和改进作风、为政清廉、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的标准。机关干部的作风是通过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反映出来的,是人们看得见、感觉得到的行为表现。所以,是否为政清廉、作风优良、密切联系群众,只有人民群众才有发言权和评价权。我们要以人民群众的监督评价为压力,以人民群众的期望为动力,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自觉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政清廉。

(作者为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