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宁宁
岁末年初,很多民众都感受到了备案审查带来的“温暖”。对涉罪人员近亲属进行“连坐”限制被喊停、地方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须修改……多个涉及公民合法权益以及民生类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全社会热议。这些案例,均出自去年底亮相的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细心观察不难发现,曾经被称为“鸭子凫水”的备案审查工作正越来越多地“步入寻常百姓家”,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护身符”作用日益彰显。
值得一提的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以《决定》的方式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就进一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审查程序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开展依申请审查,是法工委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的基本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备案审查工作和制度建设已经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将进一步拓宽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渠道,使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和制度载体。
公众4年提交审查建议超万件
每年都有大量的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3年度备案审查报告显示,一年来,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2827件。法工委对收到的审查建议逐一审查研究,依法对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开展主动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研究和处理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法工委在中国人大网开通“审查建议在线提交”平台。平台开通以来,4年间共收到超过12300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
“任何公民、组织发现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存在违反宪法、法律的情况,都可以登录中国人大网在线提交审查建议。”严冬峰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优化公民、组织在线提交审查建议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在线提交平台功能,让越来越多的民众可以通过平台更加便捷地提交审查建议。
多渠道提高参与积极性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决定》的一大亮点,《决定》专门进行了多方面规定。
《决定》第十五条规定,备案审查工作应当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对国家立法和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规定,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审查建议在线提交方式。
“提高群众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的积极性,主要就是鼓励他们更多更好地提出审查建议,反映诉求,提出意见。”严冬峰说,要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包括线上、线下。在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化的同时,继续推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初步的想法是借鉴地方做法,在数据库上直接开通端口,公民在登录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查阅法律法规时如果发现有问题,可以直接在端口提出审查建议。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通过数据库的建设,民众提交审查建议更方便,能够更直接反映问题,我们也能够更快看到问题、解决问题。”严冬峰说。
《决定》规定,做好对审查建议的接收、登记、审查、处理和反馈工作。加强与审查建议人沟通,增强审查研究的针对性、时效性。审查完成后,及时向审查建议人反馈。
“工作中,我们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每一件都会进行认真研究。同时,也会和相关审查建议人通过电话、微信,甚至见面等方式进行沟通,更好地了解审查建议人的实际需求。审查建议研究处理之后,也会及时向相关审查建议人进行反馈,反馈的时限、方式、内容都有一套流程。”严冬峰表示,《决定》出台后,将继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反馈流程,更深入了解人民群众需求,更有效地予以回应,真正贴近民心、反映民意,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
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目前,“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实现“全覆盖”,还将继续扩容。
《决定》明确,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深入基层了解法规、司法解释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一大优势就是贴近基层群众,备案审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的作用。”严冬峰说,近几年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一些基层的规范性文件确实存在违反法治原则、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可以收集群众对于这些问题文件的意见建议。
“接下来,我们会到一些基层立法联系点去跟群众坐下来聊一聊,直接面对面了解他们对于备案审查工作的看法、想法,让备案审查工作能够更贴近老百姓。”严冬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