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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着力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日期: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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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在7月18日上午举行的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坚定地表示,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看家本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1979年9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使新疆步入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阶段,翻开了新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开启了新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新征程。

  40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与新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步向前、蓬勃发展,为新疆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我们牢记人民代表大会最前面的‘人民’两字,始终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最大限度凝心聚力,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肖开提·依明说。

  40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反映人民愿望、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健全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机制,建立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与其座谈的制度,倾听人民群众呼声,集中人民群众智慧。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立代表学习培训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提高代表视察、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切实做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发挥代表植根人民群众的优势和作用,作出关于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决议、决定,激励代表当模范、作表率,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以全面依法治疆为重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新疆建设

  1979年11月29日,自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边境管理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告。这是自治区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

  40年来,自治区地方立法从无到有,数量逐步增加,内容日益丰富,法规制度趋于完善。在全国率先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去极端化条例、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法规,作出关于坚决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等决议、决定,有力维护了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旅游条例等法规,作出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等决议、决定,保障和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南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例等法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环境保护条例、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决议、决定,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目前,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含法规性决议、决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605件(其中现行有效的法规和法规性决议、决定408件)。

  “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主体,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为新疆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肖开提·依明表示,坚持依宪治疆,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坚持立法先行,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制定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立改废释并举,在本地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使立法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把保证法律有效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法律为准绳,解决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挥法律制度刚性约束的作用。

  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关注民生为监督主旨,推动新疆稳定发展

  “我们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来谋划、来展开、来推进人大工作,把实现总目标作为衡量人大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关注民生为人大监督的主旨,以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职权、问题导向、监督与支持相统一为人大监督原则,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助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肖开提·依明说。

  40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审议了500多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探索形成包括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6个环节的“全链条”监督流程,深入了解实情,查清问题症结,提出中肯建议。推进专题询问科学化规范化,通过“一问一答”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把跟踪监督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抓住突出问题持续发力,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肖开提·依明表示,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督促有关方面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落实维稳举措,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正确处理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贯彻新发展理念,督促有关方面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抓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旅游业发展三项重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为重点的惠民工程,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坚持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督促有关方面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坚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督促有关方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坚决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以总结、继承、完善、提高为原则,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对于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成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至关重要。

  40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人大落细落实,努力建设让党中央安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肖开提·依明介绍说,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人大机构设置,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推进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优势作用。常委会党组带头学习,建立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加强人大干部教育培训,着力将政治过硬和本领高强贯通起来。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使人大工作接地气、聚民意、求实效。成立新疆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加大理论研究力度。提升人大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大干部队伍。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建立与地州市人大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市、县、乡三级人大负责人培训,密切工作联系与交流,加强工作指导与支持,拓展工作协同与配合,积极推进全区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舒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