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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推行政府领导表态制

日期:200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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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闭会的浙江省桐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受市长委托,就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表态。这是桐乡市人大常委会为切实提高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而采取的一个新举措。
  据悉,今年桐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凡是常委会会议需要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必须要求市政府领导到会就落实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在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传染病防治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三个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张林洪就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表态发言。他表示,市政府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充实完善工作方案,不断改进政府工作,进一步调整工业产业结构,缓解土地等生产要素制约,推进环保节能减排降耗,积极涵养和培育财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狠抓传染病防治工作,在重大事项决定和决策工作中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打造公平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应引起政府高度重视的几个具体问题和具体建议,会后将进行认真研究落实。
  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常委会会议推行政府领导表态制,知道政府工作就常委会会议作出审议意见后,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加以落实,有利于提高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的运作层次,有利于市人大常委会更好地监督和支持政府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