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决定》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