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安排部署,切实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有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立法更好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立法计划编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向社会各界征集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属于我省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建议项目可以是新制定地方性法规,也可以是修改或者废止原有地方性法规。
三、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要体现地方特色、突出问题导向。建议项目应当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委部署要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回应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
四、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要具体明确。提出立法建议时,请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可行性、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立法规范的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论证报告和法规(草案)文本建议稿。
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
六、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也可进入青海人大官网下方的“法规草案征集意见系统”上留言,或经由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届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0971—8457045(兼传真)
电子信箱:qhrdfgw@163.com
通讯地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
邮政编码:810000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