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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斋带队赴玉树州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及相关立法调研

日期: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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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敬斋带队赴玉树州,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同步开展第31届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野生冬虫夏草资源保护管理和无废城市建设两项立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检查组深入玉树市污水处理厂和餐厨垃圾处理站、小型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囊谦县香达镇强曲流域缓冲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现场,青海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玉树生态司法实践中心和州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等,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玉树州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水资源保护、青藏高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及相关立法进展等情况。期间,召开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

王敬斋对玉树州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的年度重点监督工作,玉树州政治站位高、行动落点实、保护成效好,体现了三江源地区应有的责任担当。他强调,玉树州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深刻把握作为三江源核心区的战略定位,以更高站位扛牢源头责任,守护好“中华水塔”。要对标“一法一条例”规定,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以更严要求落实法定职责,确保法律制度刚性执行。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加强生态风险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整治,以更大力度守牢生态安全底线。要立足高原资源禀赋,扬长避短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以更实举措推动绿色发展。要坚持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在执法检查中精准发现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务实提出对策,以更强合力提升执法实效。

在立法调研座谈会上,王敬斋就野生冬虫夏草资源保护管理和无废城市建设两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制定两部条例事关农牧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事关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事关基层社会治理,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确保立法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基层摸清实情,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成熟经验,以扎实调研推进科学立法;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各方利益诉求,使条例充分体现民意、回应民盼,以广泛凝聚共识推进民主立法;要严格对照立法法、生态环境法典、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上位法规定,确保条例内容不抵触、相衔接,以法治统一推进依法立法;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强化协同联动,确保两项立法任务高质量完成。

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省人大环资委、省林草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供图:环资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