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前期准备工作,9月6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吕刚带队赴西藏自治区、云南省,围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人大监督工作开展实地学习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市和云南省红河州、普洱市等地,实地调研米林市格嘎村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建水县紫陶博物馆陶土资源利用、蒙自市碧色寨盘活历史遗存国有资产、普洱咖啡庄园集体所有制资产管理、那柯里自然资源资产转化利用等情况,详细了解两省区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登记、保护利用、价值转化、报告制度和人大监督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通过现场观摩、研讨交流,调研组认真学习两省区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人大监督方面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围绕地方立法、监督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吕刚指出,西藏自治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委工作要求,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人大监督工作中取得诸多成果。西藏自治区人大立足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定位,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国土空间规划监督、水电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等方面积极探索;云南省人大坚持立法赋能、依法监督,聚焦矿产资源、生物资源、文化旅游资源等优势资源,健全资产报告制度,推动资源资产盘活和生态价值实现。两省区人大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为青海人大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等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样板和借鉴。
吕刚强调,要把在西藏、云南学到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先进经验带回青海,认真学习借鉴,紧密结合青海实际,做好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相关工作,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林芝调研期间,调研组专程看望慰问省政府驻林芝联络处工作人员。吕刚充分肯定大家在人员有限、条件艰苦情况下迎难而上、打开工作局面的成效,希望联络处立足在藏实际,及时收集报送西藏改革创新政策和经验做法,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供图:财经委国有资产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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