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7月28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赴省司法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潘立清、苏铧烨、刘桂阳三位代表联合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第263013号)》进行重点督办。
督办工作座谈会上,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田向会围绕明确综合执法机构性质、规范编制与人员身份管理、同步配置权责清单等问题,全面汇报了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情况和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司法厅等相关业务处室分别解答了有关问题,并结合全省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际,明确了下一步夯实行政执法改革基础、指导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等具体工作思路和落地举措。
督办组指出,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重要途径,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必然要求,更是倾听基层呼声、回应群众期盼的重要抓手。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对于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把建议办理与深化改革、补齐短板、提升治理效能充分结合起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执法权责边界厘清、基层执法能力提升、执法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系统谋划、精准施策、以点带面,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树立执法公信力。要立足我省生态保护的省情定位和特殊使命,聚焦生态环境执法重点领域,围绕生态执法整合、跨区域生态联合执法等特色工作,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改革青海特色路径,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青海生态执法改革经验,为全国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益参考。下一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持续跟进承办单位办理、落实代表建议情况,协助做好答复代表等工作,切实以高质量建议办理成效助推全省行政执法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供图:监司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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