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敬斋带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西宁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西宁市贯彻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大通县察汗河国家森林公园、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和南川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实地检查,对照规定,边看边听边问,详细了解西宁市生态本底、生物多样性、水资源保护以及青藏高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绿色产业发展等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
王敬斋指出,西宁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一法一条例”,各项工作推进扎实有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西宁”建设取得良好成效。执法检查的本质是“法律巡视”,既要看成效,更要找问题;既要查工作落实,更要查法定职责是否落实到位。他强调,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持续推进“一法一条例”有效实施,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加快制定配套法规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意识,对标法律法规规定,精准识别风险隐患与短板弱项,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持清醒认识,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自查自改。要认真做好全国人大来青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围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筛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可展示性的检查点位,全面直观展现西宁市生态保护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
(供图:环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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