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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 促进学法立法执法司法相贯通
——全省第二期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法院院长学习培训班顺利开班

日期: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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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联合举办的第二期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法院院长学习培训班在西宁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开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出席开班式,并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理念、法定职责、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推进法治青海建设”为培训班全体学员作开班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东昌,省人大各专工委和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相关负责同志省法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开班式。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主持开班式。

王黎明指出,首期学习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全省人大与法院系统搭建了高效的学习交流平台,有效促进了人大工作与法院工作的衔接联动,推动解决了一批法治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得到了各方面的广泛认可和充分肯定。接续举办第二期学习培训班,既是对首期学习培训成效的巩固拓展,也是推动人大和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青海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强调,要坚定政治信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十五五”时期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作了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全会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会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聚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作出部署,对人大和法院工作服务和融入“十五五”发展格局提出要求。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是在我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军代表省委常委会作了报告和讲话,全面总结了工作成就,深刻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青海“十五五”时期各方面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战略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省委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纲领。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立足省情实际,把握时代大势,明确了我省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大原则、重大战略任务、根本保证等一系列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凝聚了全省上下的智慧和共识,体现了省委对省情实际的深刻把握和对发展规律的科学遵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十五五”时期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安排部署,找准人大和法院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发力点,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人大和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青海建设,不断开创青海人大和法院工作新局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法治青海建设的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法治意义。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体现到司法工作各方面。要以法治理念为遵循,凝聚法治青海建设的共识。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指导法治实践的思想武器。推进法治青海建设,必须牢固树立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相适应的先进法治理念,自觉用法治理念引领工作、规范行为,形成共同推进法治青海建设的强大合力。要以法定职责为关键,提升法治青海建设的能力水平。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人大和法院的工作都是围绕着“法”字开展的,要带头培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眼光审视问题、法治逻辑分析问题、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以法治方式为路径,增强法治青海建设的实践效能。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开展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实现路径。推进法治青海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法治导向,把法治方式贯穿于人大和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推动工作法治化的实际成效,让法治在青海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以法治公平为目标,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法是国家安全、人民祥和平安的保障,维护法律的尊严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要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宪法法律至上的价值观,让社会大众明白正当防卫者的权益应得到法律坚定的守护。要传递法治需兼顾法理情的理念,让司法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维护道德高地、守护中华文明传承、传递社会普遍正向情感价值并契合民众朴素的正义感。要推动法治观念的大众普及,全方位开展普法教育,让全社会都能实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更好地理解法律,促使全社会提升整体的法治认知水平。要明晰司法从业者的职业使命,敬畏法律、严格执法、不徇私心私情私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泽军指出,此次学习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及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化法治青海实践,提升治理效能的务实举措。建设法治青海需要各地各部门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关键少数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合力”开创法治青海建设新局面。全体学员要牢牢把握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我国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根本遵循,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证。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贯彻到审判执行中,牢牢树立“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把当事人的诉求当作自己的诉求来满足,把当事人的权利当作自己的权利来维护,把当事人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疾苦来对待。引导干警发扬好实干创新精神,将法理情融于一体,通过每一次的公正裁判弘扬社会正能量,通过每一次的公正司法活动化解社会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筑牢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支持与监督相结合,共创青海法治建设的新业绩。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法院与人大的沟通,争取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帮助。全省法院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要将王黎明副主任的讲话精神转化为促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凝心聚力、务实进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全体学员一致表示,王黎明同志的开班讲话,是一堂高站位的政治课、一堂有温度的法治课、一堂有深度的实践教育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使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法治意识、转变了法治理念、提升了法治能力,要聚焦学以致用、以学促干,把所学、所思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培训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安排部署和推进法治青海建设的实际行动。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人大主任、法院院长107人参加培训。全体学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了监督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多元解纷机制等课程,努力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切实提升了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升审判工作整体质效的能力。

(供图:办公厅新闻宣传处)